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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中人才网:试用期是否可以不缴纳保险
作者:绥中人才网 时间:2019/4/18 阅读:958次

绥中人才网(绥中人才中心)面对职场新人,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面对小白的入职问题。


问:在试用期期间,公司是否可以不为员工缴纳保险。

答:《劳动法》规定,试用期员工,用工单位也有义务和责任为用工者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。


问:试用期内,如果员工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,公司不给员工个人上保险是否合理。

答:《劳动法》规定,就算员工签署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,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,公司也不能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。


问:试用期无辜被公司开出,是否可以索取试用期内工作天数的基础工资。

答:可以,按照出勤天数计算。试用期,公司不能无辜不给个人结算工资。


问:试用期试用期限如何约定。

答: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
来源:葫芦岛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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